承运条款
严禁承运违禁品包括冒牌货品及任何侵权物品等,违者一律送官究治,有关户口亦会被即时终止。发运人或阁下和本公司作为承运人须承认以下各项条款,作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阁下自支付运费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约之条款。
一、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 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证所委託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够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运人对下列物品拒绝承运 :
1) 易燃、易腐烂或具毒性、爆炸性、杀伤性、腐蚀性及放射性之危险品;
2) 毒品或吸毒之相关器具;
3) 妨害风化之图书、照片、雕塑品或器具;
4) 侵犯商標、著作权或智慧財產权之物品;
5) 货幣、增值税发票、其他税票或有价证券、金银財宝、古董、贵重金属;
6) 食品,活动物、植物或种子;
7) 具通信性质之信函;
8) 电子用品;
9)一切粉末、液体物品及光碟;
10)非正品/仿单的货品;(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单的货品,不论货品寄失与否,本公司一律不会作出赔偿);
11)外贸余单的货品;
12)怀疑是品牌非正品的货品。如说明是正品, 但价钱是不合理地低的货品;
13)受到海关进口管制及海关的禁运物品,如食物或中药材等;
14)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產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標准规定的货品;
15)需要冷藏之货品。
2. 发运人或阁下承诺本公司有权放弃或拒绝接收不適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隱瞒物品真实名称及价值,以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或阁下愿意承担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 发运人或阁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运价及相关的存仓、退运和转运费用。
4. 如因阁下的货物內溢出、渗出、或漏出任何液体或固体, 又或者因货物包装不当或货物本身等种种因素, 而引致其他货物的污染或损毁, 本公司有权追究发运人或阁下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 本公司对货到付款之货物一律拒收。